ENGLISN| 天于我们| 联系我们| 收藏本站

业务板块

联系我们

电话:023-43528038 023-43528058
传真:023-43528058
邮箱:cqbfqcjt@163.com
地址: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驿新大道57号附1号
网站:www.cqbfc.com

在线留言:

当前位置:首页>行业新闻

行业新闻

占道车连续3次不年审的 警方将有权强制报废

发布时间:2014-05-21 发布人: 浏览次数:3126

      长春市金桥街上,一辆蓝色货车私自占道半年多,一直以来,该车本着任你贴条罚款,就不走,成为远近闻名的占道“钉子户”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记者走访了金桥街、威海路和太原东路,仅这三条街就发现了9辆“钉子户”。据了解,截至2012年年底,长春市机动车的保有量已经达到73.2万台,而长春市5家具有处理报废车辆资质的金属回收企业,2012年共处理报废车辆却只有3500辆,这远远低于国际每年7%的报废率。其实,报废申请程序非常简单,先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报废,当日就能拿到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,就可以到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处理,还能拿到相应的报废补贴。2013年5月1日,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将正式实施。该规定对车辆的强制报废有了更严格和细致的要求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近日长春市民王先生接到了交警部门的通知,他的大货车已经报废大半年了却始终停在路边,因影响到市民出行被交警部门强行拖走了,而他要面临支付的处罚是2000元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报废占道大车还有一个别名就是“马路杀手”,占据马路既影响市容又影响市民出行的安全。连续几日来,在走访中记者发现,在长春市区内类似王先生的这种报废后还停在路边的车确实不少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交警部门表示,按照要求可强行将报废占道的大货车拖走,同时对车主进行处罚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2013年5月1日,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将正式实施。该规定对车辆的强制报废有了更严格和细致的要求。即使是购买的新车,如果连续3次不年审,交警部门就有权对该机动车辆进行强制报废。对于报废后的大货车,如果继续长期占道,交警部门强行拖走之后,有权进行回收拆解处理,并将处理后的钱款交与车主本人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占道“钉子车”的代价 
     
    至少200元罚款+1000元拖车费+每天100元停车费 
     
    长春市民王先生的货车已经到了报废期,一直觉得申请报废程序复杂而且给予的补贴太少,他就一直将车辆停在长春市合肥路上的一家小学门前。占道不说,还影响市容和附近居民的出行,为此交警几次给他贴出罚单(总计处罚600元),然而就在两天前,王先生的车被交警强行拖走了,而他需要面临的处罚是200元的罚款+1000元的拖车费+每天100元的停车费(两天200元)+此前600元罚款=2000元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王先生说他现在很后悔,本以为停在这里能省点钱,没想到还被罚款了。“其实我也想把车卖废铁,我打听了,现在的钢铁回收价格低,按照我这个车的重量能卖上3万元,我花10多万元买的车,一直不卖就是想再等等行情,想多卖点钱。”王先生的声音里透着一丝痛惜。然而,就是这个等的心理,让他陷进了不断向外掏钱的循环之中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而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,类似王先生这样的情况,交警部门也算出了一笔账。长期占道车主需要承担的处罚=至少200元的罚款+1000元的拖车费+每天100元的停车费。在采访中,交警部门表示,其实面对这样占道影响交通的大货车,警方可以每天都张贴罚单,但是长春警方一直本着人性化的处理方式,一般都是对其先进行提醒后再进行处罚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车主“废而不弃”心理 
     
    走正规报废程序价太低等机会混进二手市场多赚点 
     
    记者连日来在走访中发现,在长春市金桥街上,一辆蓝色货车私自占道半年多,一直以来,该车本着任你贴条罚款就是不走的原则,成了远近闻名的占道“钉子户”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而仅在金桥街、威海路和太原东路这三条街,记者就发现了9辆“钉子户”,这9辆中有的车是报废被遗弃的,有的则是将马路当成了停车场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在彩虹广场周围的路段、世纪广场周围的路段,报废车“废而不弃”的情况经常发生。有些“钉子车”强行占道,一占就是半年,任相关部门如何贴条罚款,就是岿然不动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“平时很难找到他们的主人。”提起这附近的占道车辆,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经开大队齐伟警官真是一筹莫展。然而,只要交警部门发出暂扣车的声明,车主往往很快就会现身。 
    
    一辆报废车车主马先生对记者说,这车停这大半年罚单真没少接。“我的罚单至少有20多张了。”然而为何停在这里宁愿被罚也不进行报废处理呢? 
     
    马先生坦言,他觉得正规报废程序复杂而且给的价钱太少,而他宁愿被罚也要等的原因则是他们总期待着能把车卖个好价钱。在采访中,另外一位车主说:“车报废了卖不了多少钱,但要是能有机会出手卖到外地去,咋的都能多卖点。”这位车主说,尽管他们都知道报废车是不允许出售和继续上路使用的,但就是抱着侥幸心理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“以前也有即将报废的车流向二手市场。”齐伟警官表示,旧的管理规定中要求任何没有回收资格的企业和个人都不能回收、转卖或者赠予他人报废车,但是对于还没有达到报废时间的车辆却是没有规定的。也正是如此,一些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,将即将报废的车辆转手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回收报废市场的尴尬 
     
    73.2万台保有量5家回收企业报废率低于国际水平 
     
    在金桥街上采访时,环卫工人张师傅告诉记者,路边这辆蓝色的货车在这里停了至少大半年。“你看看车已经破旧成啥样了?停这真的特别碍事。雪大的时候,我们每次清扫的时候都得绕过这辆车,而且不下雪的时候车下面都会积攒不少垃圾,我们还得钻到下面去扫。” 
     
    张师傅说,他们也跟上级反映过情况,但是环卫部门无权处理这辆“钉子车”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,目前,长春市共有5家具有处理报废车辆资质的金属回收企业。截至2012年11月份,长春市机动车的保有量达到73.2万台,然而2012年反馈上来的数据显示,长春5家企业共回收报废汽车3500辆。这远远低于国际每年7%的机动车报废率水平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据一家回收企业的工作人员介绍,报废车车况差,刹车系统、转向系统、发动机和底盘灯主要部件老化,极易造成交通事故。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而言,其不亚于一个随时引爆的炸弹。其实车辆报废的程序非常简单,申请人首先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报废,当日就能拿到一张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,拿着这个证明就可以到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处理,还能拿到相应的报废补贴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新规5月1日出台>> 
     
    交警有权强行 
    
    处理报废车 
     
    齐伟告诉记者,2012年12月27日,商务部、发改委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该《规定》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其中明确规定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,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,转移登记以及迁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等业务。同时,届时将对已注册机动车“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”强制报废,所以类似这些一直占道的、无人管的大货车,警方有权利对其进行强行报废处理。而对于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,6年以内每2年检验一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一次;超过15年的,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。因此,如果一辆登记满15年的非营运载客汽车,如果连续3次不年检,一年半内就会被强制报废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据了解,吉林省交警总队要求,各地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和公安部贯彻实施工作要求,严格办理报废车登记业务。《规定》还明确,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。 
     
    驾驶报废车 
     
    将被吊销执照 
     
    “一些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,将即将报废的车辆转手,其实这样的侥幸心理将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麻烦。”齐伟说,新规定实施后,试图通过逃避年检来规避驾驶报废车的责任是绝对不可能的。“驾驶人如果驾驶报废车辆上路,一经查处,将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,并吊销驾驶执照,两年内不得考取。” 
     
    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,非法转移车辆或者售卖车辆部件的,当事人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。“在不允许的交易期限内对机动车进行非法转让、赠予或者售卖的,如果已经报废的车辆在上路期间出现事故,该车辆的原持有人依然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。而对于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来说,新《规定》明确其已经无使用年限限制,报废时间从年检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。

关联单位

管理单位: 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

股东单位: 重庆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南环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澳兹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